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2020年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4439。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学校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
北校区:德州市齐河县齐晏大街699号,邮编:251100。
淄博校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鲁泰大道西路6666号,邮编:255000。
第九条学校概况: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1971年6月组建的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历经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4月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建校近五十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设有15个教学院部,45个本专科招生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业工程为特色,以服务现代农业为主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600余人,专任教师54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6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29人,特聘工程院院士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27余万元,建有83个实验室和实训中心,拥有实习教学基地109个。
学校高度重视质量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改革,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现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以上教改试点、特色专业、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等12个,建有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门省级一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学校有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与山东省山东水控发展集团公司共建“朱玉贤院士工作站”;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94项,制定国家或地方标准26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项。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等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30余人次,学生社团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84项。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工作。拥有一百多个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就业基地和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设有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每年定期举办招聘会、双选会、企业座谈会等,年均180余场,近年来学生就业率、考研率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