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湖北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专业成绩*60%)*2
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招考方向)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招考方向)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70%)*2。
18.湖南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19.广东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20.广西
2024年起,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21.海南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22.重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23.四川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300*750*50%
24.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