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5.云南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有三种计算方式,高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须选定其中一种进行排序。
(1)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
(3)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云南省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
26.西藏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27.陕西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28.甘肃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29.青海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
30.宁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70%+省级统考成绩×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