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录取结果查询,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七章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经学院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均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31-221188330731-22118855
传真号码:0731-22118884
咨询QQ:2220004719
招生监督: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电话:0731-22111055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职教大学城智慧路79号(新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zzptc.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zp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