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Hunan Automotiv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职院校,是中国特色A档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职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院校、湖南省免费师范生联合培养院校,入选湖南省定向培养士官院校联盟。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前身是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是原株洲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株洲机械电子工业学校)在整合株洲市交通技工学校、中国重汽集团株洲职工大学的基础上,于2005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而成;2013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根据2020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在云南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11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51130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259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25790名。
2022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执行、纪委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二十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各省高考总分排名规则进行排序。
第二十二条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录取结果查询,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