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以下两个:会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60902N,专业代码630302H;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50875N,专业代码5601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9.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10.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
①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针对优秀新生设置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特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元/人。
②综合奖学金:每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③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879223。
第十四条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
电话:023-61879051 61879050 61879344 传真:023-6187900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