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内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①高职综合改革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本科段划分线70分以上(含7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②高职艺术类(不分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本省份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八)设立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通过普通高考被学院录取的考生。
2、奖励项目、条件、办法及金额
(1)报考我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缅甸语)、应用外语(马来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应用外语(老挝语)和应用阿拉伯语】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2)入学注册后一年内从其他专业转入学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就读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3)上述两项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发放对象资格由学院招生办按招生相关规定录取,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由教务处进行学籍核查确认无误并公示无异议,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学院财务相关规定给予执行。一旦学生转出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则不再有获奖资格。
(九)学院设立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选送外语类专业优秀学生前往相应母语国家深造一年。国际联合培养生奖励项目详情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
七、录取公布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申诉渠道
电话:0898—63298693
九、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号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71321)
(二)联系电话:0898—63297756、63297715
(三)传真:0898—6329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