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3号)精神,确保我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9,在陕招生代码:814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由汉中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地处世界特色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陕西省最美城市――汉中市,占地面积690余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不含扩招)。学院下设13个党政管理部门及15个教学教辅机构。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群、41个大专专业,建成6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1+X证书制度试点13个。学院现有教职工和医务工作者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574人,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31人;“双师”素质教师311名,获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1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汉中市“三一一”人才12人,3名博士获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学院与企业、行业合作共建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及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并建有临床分子生物学等重点实验室、食用菌等研究所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拥有1所三级综合附属医院、1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邮政编码:723002。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副院级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教科处、招就处、纪委综合室、组宣部、学工部(处)、计财处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招就处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科处负责考试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学生部(处)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组宣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网络舆情维护等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试卷运送、保管及考场的安保等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综合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hzvtc.cn:82/
招生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999730 2617000 2617333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