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费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13]154号文件。
3.住宿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三、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时间与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
第一轮:3月23日至25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可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
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注:2023年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
2.日程安排
3月31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21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时 间 |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
3月23日-25日17时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3月31日前 |
学校对第一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4月2日 |
第一轮报考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校测 |
4月14日 |
学校将第一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18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0日9时至15时 |
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 |
4月21日 |
学校对第二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4月23日 |
第二轮报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校测。 |
4月26日前 |
学校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5月初 |
公布录取结果 |
五、考核办法
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对象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