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报考我校且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时间为4月2日。
具体安排: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参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时间:4月2日上午9:00-11:30。
第二轮报考我校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时间为4月23日。
具体安排: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参加校测综合素质远程面试,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考试地点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扬子江南路5号。
(三)考试科目
1、普通类、艺术类校测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采用远程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测试总分100分,重点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认知、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考试方式将于3月25日后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发布。
六、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按照“合格+10分,不合格不计分”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
2.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策加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录取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统考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策加分。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录取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政策加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5)合格性考试等级优秀类:十门合格性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10分。
(6)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