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印刷媒体技术、印刷数字图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由于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序号 | 学校名称 | 层次 | 专业名称 |
1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建筑工程技术 |
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工程造价 |
4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工业设计 |
6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7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8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印刷媒体技术 |
9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
1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1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空中乘务 |
1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3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数字媒体技术 |
14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大数据技术 |
15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6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17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8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动漫制作技术 |
19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眼视光技术 |
2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证券实务 |
21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大数据与会计 |
2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3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工商企业管理 |
24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25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电子商务 |
26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现代物流管理 |
27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旅游管理 |
28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9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
3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1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艺术设计 |
3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33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广告艺术设计 |
34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音乐表演 |
35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音乐制作 |
36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37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早期教育 |
38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学前教育 |
39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小学教育 |
4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小学语文教育 |
41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小学英语教育 |
42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音乐教育 |
43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美术教育 |
44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应用英语 |
45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旅游英语 |
46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应用俄语 |
47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社会工作 |
48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49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人力资源管理 |
5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专科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2022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高考模式(“3+1+2”)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的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报考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的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音乐制作、音乐表演)、美术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现有5个校区,占地2109.5亩。学校总资产7亿元,拥有2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5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95万余册。学校设有经济贸易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和1个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在编教职工710人,其中专任教师47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2%,“双师”教师比例为88.47%,硕博比为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