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 校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幸福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73号(西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566号(祥云校区)
(五)学校代码(国标): 11565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目前专科层次办学历史悠久、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齐全的乌鲁木齐市属唯一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两个统筹”,真抓实干,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现有5个校区(校本部、西校区、青年路校区、五星路校区、祥云校区),校园总面积2110亩。学校设有33个二级单位和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有教职工687人,其中专任教师639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207人,硕博比例53.68%。现有各类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含本科、高职、中职)。
学校总资产9.2亿元,拥有241个校内实训(实验)室和2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139.5万余册。开设57个专业,涉及到高职13个专业门类,包括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5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专业和自治区特色专业14个。生源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单位、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就业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和团中央、工信部、科技部孵化器授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与新加坡PSB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实现教师、学生互派。与同济大学、湖北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高等院校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