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作为这一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更是承载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重要使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辅导员评吗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是辅导员评定的,是有一定的评定标准。各学校之间也有不同的标准,下面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为例:
(一)学院和年级评审小组的组成
(1)学院评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其他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成立)
(2)年级评审小组:各年级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组长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组员有由各班抽取1-2名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且各班组员的数目应保持一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成立)
(3)学院评审小组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自动宣布成立;年级评议小组名单上报学院学工办,审核汇总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自动宣布成立。
(二)名额分配
在获悉每年学校分配的名额后,根据参评年级总人数划分名额。
(三)申请与评选
1、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当年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本年度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7)为全面量化考核评审推荐对象资格,我院特制定艺术与设计学院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
2、学院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评奖文件,按照本院实际情况分配名额,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表。艺术与设计学院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模板见《国家“三奖一助”金评选指导手册》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