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折教育 就业方向

青海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 2022-12-02 12:28:33

补贴标准: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2年和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分别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职介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推荐其他失业人员就业,按减半标准执行。

申报程序:职介机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青海省推荐就业职业介绍补贴申领表》,推荐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求职登记证明(需要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经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职介机构银行账户。

10.劳务经纪人补贴。对取得由人社部门颁发《劳务经纪人证书》的劳务经纪人,带领本县、乡农牧民转移就业,并在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备案的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组织带领本县、乡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含)以内的,6个月到1年的,1年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人5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对劳务经纪人进行奖励。对组织带领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人。

申报程序:劳务经纪人填报《青海省劳务经纪人补贴申领表》,附外出务工备案、带领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村委会证明、转移就业1年以上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经县(区)及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劳务经纪人银行账户。

11.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补助。就业专项活动包括: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采棉、海西采摘枸杞、高校毕业生招聘周和服务月、职业指导进校园、校园招聘和创业指导服务等活动,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州)、县(区)级财政各承担50%。省级补助资金随省级预拨就业专项资金下达各地。

12.求职创业补贴。对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程序: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审查公示后,报省人社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13.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生产合作社生活补贴:根据《关于做好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大中专毕业生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75号)规定,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的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不享受本政策,服务期满后继续创办领办的,执行本政策。申报程序同“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民合作社社保补贴申报程序”。

14.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对乡镇一线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条件要求方面,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15.基层特定岗位: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政府技术雇员制先行试点,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扶贫、文化体育、农牧业技术推广、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和信息技术等工作。

16.鼓励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西部计划”、“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服务期内享受生活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交通费补贴、体检费、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内参照服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职称评审认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17.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惠政策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中,每年安排10%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18.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且不受专业和开考比例限制(特殊职位岗位除外)。市(州)、县(市、区)在安排年度考录招聘计划时,结合本地实际,可安排一定比例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市(州)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县(市、区)、乡(镇)两级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总量内,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空编,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19.公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青海辖区的省、市(州)、县所属国有企业(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中央驻青且有招聘高校毕业生权限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均需按照用人管理权限,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设立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发布专区,由信息公开、实名投诉、违规通报、企业列表等四个板块组成,采用二级链接方式,公开发布辖区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二、创业扶持政策

20.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

申报程序:创业者填写《首次创业补贴申领表》,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低保家庭无需此证)、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省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级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人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21.创业一次性奖励: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正常经营1年以上是指: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盈利,企业招用员工的,要符合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按月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奖励标准: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385433179举报邮箱: help@hengzhe.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恒折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21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