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湖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75332;
2、2020年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湖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6452;
年份 | 院校(招生方向) | 招生省份 | 科目类型 | 所在批次/段 | 最低录取分 | 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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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湖南 | 文科 | 专科批 | 447 | 75332 |
2020 |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湖南 | 理科 | 专科批 | 373 | 16645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学校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对转专业人数进行适当控制。由各学院确定各专业每次拟转入、转出学生人数,数额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教务处和各学院在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为:组织各学院开展转专业工作,确定转专业工作日程,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各学院拟转出和转入学生名单等。
(二)各学院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转入控制数,制定本学院所开设专业的转专业考核、面试要求;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报送、公示、执行转专业考核、面试方案,提出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学生原则上按录取专业就读,确因个人兴趣、专长或身体等原因需转专业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申请。无特殊理由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申请转专业者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本人高考分数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学期考试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50%。
(二)在学习期间,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学校及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个人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校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提供原件)。
(3)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作品;或在省级以上作品展中展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