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
第五条联系电话:028-35060518,400-888-3105
第六条邮政编码:620800
第七条学院官方网址:www.schk777.com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35060557。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的制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级领导担任。下设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计划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执行,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招生考试报)。
第十三条计划使用及调整:
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认可按照国家政策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