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资料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办法:按《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俭学等多项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学校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报考指南》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承诺均属违规,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并由承诺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三十一条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九章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三十二条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公众微信平台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唯一官方网站:www.schk777.com。
2.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28-35060518,400-888-3105。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四川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是一所以航空及旅游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4645,四川招生代码为:5783。目前在全国21个省市有招生计划,具体见各省招生考试报。
四川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始终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为中国民航培养优秀人才”的办学理念,践行“厚德、求实、创新、尚美”的校训,立足四川、面向西南、服务全国,突出“外树形象、内塑灵魂”“培养符合新时代民航单位所需的绅士与淑女”为方向,形成了鲜明的四化办学特色:“专业高端化、就业保障化、教学权威化、管理军事化”。
四川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距离国家4A级旅游景区--双流黄龙溪古镇2000米, 到双流国际机场30分钟车程,离地铁5号线仅20分钟,交通十分便捷。学院建设总投资近8亿元,可容纳在校学生1.2万余人。 校园整体风貌博采欧美名校--哈佛、牛津、哥伦比亚大学之精华,风景优美、文化氛围浓郁,是一所景观学校、园林学校、影视拍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