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戏曲表演和戏曲音乐专业免学费,其他各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评优、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生源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组织参加学院专业“校考”的考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考试视频(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7561657,招生监察电话:010-6757918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邮 编:100068
学院网址:www.bjxx.com.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二○二二年三月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戏曲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