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位次统计表
序列 | 年份 | 招生省份 | 录取批次 | 理科最低分 | 理科最低位次 | 文科最低分 | 文科最低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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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 | 湖南 | 专科批 | - | - | - | - |
2022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前提,结合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公办全日制艺术类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层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八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委员会”是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信访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期间的信访工作。
第十条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招生仲裁委员会”是学院招生考试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高职招生中涉及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负责处理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