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自入学开始,经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银行审批等程序,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12000元。
5.学院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奖助项目。
第六章 报到及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学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照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院请假,未经学院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269998,010-89269999
学院网址:www.bcpl.edu.cn
招生网址:zs.bcpl.edu.cn
咨询邮箱:zfzhaosheng@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前身为1982年建校的北京市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更名为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2000年原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市司法学校先后并入。2003年8月,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与第三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质量领先、声誉良好的高水平政法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校园环境宜人、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一流。学院现有大兴、杨闸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5.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杨闸校区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有市委政法委党校和首都政法综治网。大兴校区位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交通圈北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侧、大兴工业园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内,与中国人民 公安大学相邻,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有五系一部。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0多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50余万册。学院拥有良好的学习、培训、实训、生活等基础条件,设施先进,交通便利。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师为先,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北京市专业带头人3人,创新团队2个,北京市教学名师4人,职教名师1人,北京市优秀教师3人,青年英才5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4人,北京市师德先锋5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7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超过40%;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0%,绝大多数教师是北大、人大、北师大、政法大等名校毕业;具有留学背景或海外培训经历的教师超过60%;“双师型”教师占比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