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方向 |
计划数 |
备注 |
艺术特长 |
8 |
A 类招生专业中除中外合作办学之外的其他专业任选,不占用A 类招生专业计划 |
体育特长 |
16 |
|
合计 |
24 |
六、F 类(竞赛获奖)计划和招生专业:
范 围 | 计划数 | 备 注 |
具有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应届考生 | 200 | 考生技能竞赛获奖专业大类与 A 类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对口,不占用 A 类招生专业计划。 |
合 计 | 200 |
七、G 类(商务英语)计划和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商务英语 |
40 |
3200 |
合计 |
40 |
八、H 类(退役军人)计划和招生专业:
范围 |
计划数 |
备注 |
退役军人 |
85 |
A 类招生专业中除中外合作办学之外的其他专业 任选,不占用A 类招生专业计划 |
合计 |
85 |
【备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E 类(特长)、G 类(商务英语)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分特长方向)招生计划数。
普通单招A 类(普通)、B 类(现代学徒制)、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D 类(扶贫专项)、E 类(特长)、F 类(竞赛获奖)、G 类(商务英语)、H 类(退役军人)八类计划之间不进行调剂。
一、A 类(普通)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145 分,不予录取。
二、B 类(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80 分,不予录取。
三、C 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根据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380 分,不予录取。四、D 类(扶贫专项)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笔试成绩低于145 分,不予录取。
五、E 类(特长)根据特长方向的不同类别考生(即普高应往届考生、职高对口应往届考生两类)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分特长方向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中艺术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380 分,体育特长方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380 分,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