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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4-07-13 16: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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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平顶山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平顶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919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湖滨校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崇文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我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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