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三亚学院理科专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自贸港国际法学院 | 法学(自贸港法律) | 030101 | 四年 |
财经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 四年 |
会计学 | 120203 | 四年 | |
经济与金融 | 020307 | 四年 | |
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 | 120103 | 四年 |
工商管理 | 120201 | 四年 | |
市场营销 | 120202 | 四年 | |
财务管理 | 120204 | 四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四年 | |
物流管理 | 120601 | 四年 | |
旅业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120901 | 四年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120903 | 四年 | |
传媒与文化产业学院 | 广告学 | 050303 | 四年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0309 | 四年 | |
动画 | 130310 | 四年 | |
国际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四年 |
环境设计 | 130503 | 四年 | |
产品设计 | 130504 | 四年 | |
风景园林 | 082803 | 四年 | |
艺术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505 | 四年 |
城乡规划 | 082802 | 四年 | |
理工学院 | 车辆工程 | 080207 | 四年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080301 | 四年 |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四年 | |
通信工程 | 080703 | 四年 | |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四年 |
软件工程 | 080902 | 四年 | |
软件工程(区块链) | 080902 | 四年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 | 四年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080907 | 四年 |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130201 | 四年 |
舞蹈编导 | 130206 | 四年 | |
体育学院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040204 | 四年 |
休闲体育 | 040207 | 四年 | |
休闲体育(高尔夫) | 040207 | 四年 | |
休闲体育(康体与抗衰老) | 040207 | 四年 | |
健康产业管理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120410 | 四年 |
康复治疗学 | 101005 | 四年 | |
护理学 | 101101 | 四年 | |
丝路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产能合作服务) | 120201 | 四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自贸区贸易管理与服务) | 020401 | 四年 |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与美国伯克利学院合作办学 | 020401H | 四年 | |
盛宝金融科技商学院 | 金融科技(与丹麦盛宝银行联合培养) | 020310 | 四年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学校网址:www.sanyau.edu.cn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三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专业。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九条 学校按照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依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