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培养方向。
第五条 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审核:拟转专业学生所在系,在学生拟转专业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考试前(考试前两周),审核申请学生是否具备转专业条件;
(二)考核:为检验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的学习,拟转入系应当在学生拟转专业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考试前(考试前一周),提出笔试考核内容。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生拟转专业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考试后(考试后一周)组织拟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三)手续办理:需由拟转专业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对考核通过者,转入系负责人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学工部、教务部复核,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手续办齐后送教务部存档;
(四)办理时间:在转专业学期考核后的下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受理。
第六条 在学院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它一切活动。
第七条 经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部通知学生所在系统一安排上课事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条 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公布后的新学期开学时进入新专业就读,办理过学籍异动手续的方能注册学籍;未经批准而私自进入新专业学习的,不能注册、网上选课和交费,所取得的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不予认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第十条 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其毕业资格;
第十一条 为保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注册工作正常进行,稳定新生教学秩序,严禁任何人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私自更改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已经获准转专业而没有及时办理转专业手续、放弃转专业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序号
学校名称
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1
郑州大学
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2
河南大学
生物学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工程
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