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南宁师范大学收费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学费
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专业招生收费标准:
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约4200元/生.学年。
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约46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专业约12000元/生.学年。
4.职教师资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约6000元/生.学年,理科类、外语类专业约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约7500元/生.学年。
按大类招生收费标准:
专业分流前按招生大类中学费标准最高的专业预交学费,专业分流后按实际就读专业收费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根据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多还少补。
合作办学收费标准:
1.电子信息工程(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本专业是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合作举办,第一、二、四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18000元/生.学年。第三学年到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研修,学费按18000元/生.学年缴交,其他费用自理。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本专业是我校与北京中科特瑞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A类在预科阶段免缴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B类预科阶段缴费上学,按预科阶段培养院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五合校区、武鸣校区六人间1350元/生.学年,四人间1550元/生.学年,长岗校区、明秀校区6-8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说明:南宁师范大学是公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