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知名的教育机构,其补考规定是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学术诚信的重要一环,以下文本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南宁师范大学补考规定内容,欢迎大家进行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补考资格:
学生因故未能参加正常考试,且符合学校规定的补考条件时,可以申请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旷考的学生一般不具备补考资格。这一规定旨在强调学生的考试纪律,避免无故缺考现象的发生。
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具体日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并通知学生。学生需密切关注学校通知,以免错过补考时间。
补考科目与次数:
学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开学时可以申请补考一次。这意味着每门课程学生仅有一次补考机会,因此需珍惜并充分准备。
补考科目范围包括所有正常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但不包括因违纪、作弊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
补考形式与要求:
补考形式一般与正常考试相同,包括闭卷、开卷、机考等。具体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并通知学生。
学生需按时参加补考,并携带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以备查验。
补考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补考成绩与学分:
补考成绩将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计入学生成绩单。补考及格者将获得相应学分,不及格者则需重修该课程。
重修课程一般不再安排补考,学生需通过重修考试来获得学分。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特殊原因(如疾病、家庭变故等)无法按时参加补考的学生,可提前向学校申请缓考或免考。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需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已离校学生,如需参加补考可联系学校教务处了解相关安排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