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河北中医学院 | 中西医结合 | C |
2 | 河北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C- |
根据2020年内蒙古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河北中医学院在内蒙古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07分,最低录取位次为38536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521分,最低录取位次为6810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学校和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和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审定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入选名单。
(二)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宣传,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对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及遴选等。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自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应依据下述原则进行: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二)文科类学生不可转入只招理工科类考生的专业;
(三)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特色、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各专业可转入或转出的人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8%(含),依学校当年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