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符合专业身体胜任条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流程
第十条 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一个月内,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甘肃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转专业时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第十一条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由所在系审核基本条件、招生就业处审核高考分数和生源所在地,教务处审核考试成绩,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后提出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转专业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申请转入系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面试通过后方可参加转专业笔试,笔试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甘肃医学院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下发的转专业限额由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第十五条 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六条 一周内不办理转专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四章 学籍与课程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所缺课程必须补修。
第十八条 课程名称相同、学时数相同或转出专业学时数高于转入专业的学时数的课程可以免修。
第十九条 课程名称相同、转出专业比转入专业的学时数少,且是临床专业课程的必须补修。
第二十条 转入专业课程在原专业未修的课程必须补修。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甘肃医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甘医发〔2019〕4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的天下道教第一名山——崆峒山东麓,泾水河畔,占地面积805亩,建筑面积22.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现有30个党政及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926人(含附属医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18人,其中本科生49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