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这种情况一般要求你大一第一学期绩点高,成绩好。学校会有转专业机会,需要面试。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本科学生学习确有困难,要求转入专科学习的;
(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
教学单位 | 学科(专业) | 学历层次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康复治疗学 | ||
针灸推拿学 | ||
临床医学 | 专科 |
|
针灸推拿 | ||
医学美容技术 | ||
医学营养 | ||
药学院 |
药学 | 本科 |
药物制剂 | ||
中药学 | ||
药学 | 专科 |
|
中药学 |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本科 |
助产学 | ||
护理 | 专科 |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本科 |
口腔医学技术 | ||
口腔医学 | 专科 | |
公共卫生与检验学院 |
预防医学 | 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
医学检验技术 | 专科 |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本科 |
市场营销 |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专科 |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号
第六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