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单招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拟定: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
国家及校奖学金: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400―1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获得每年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特困生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经申请、学校评审后,可获得特困生资助。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愿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由于考生和家长轻信非法招生宣传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健康管理 | 520801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100 | 4800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42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单招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50 | 4200 |
按省物价部门核实标准。
1、学费:普通类:44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3000元/年。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审核标准收取。
3、其它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