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建议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女生身高158cm以上;建议报考护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男生身高168cm以上。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第十六条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奖、助、贷学措施: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学院资助咨询热线:0813-8283562。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学院官网:http://www.svchr.edu.cn;
电子信箱:515487567@qq.com。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医药卫生高等职业教育。2014年1月,自贡市委、市政府将自贡市最大的两所三级甲等医院(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学院的附属医院,形成“一校两附院”运行体制。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四川省青年优秀服务组织”等荣誉,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并入选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
学院地处享有“江姐故里”“千年盐都”“恐龙之乡”“中国灯城”美誉的自贡,占地面积1488亩,固定资产总值2.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9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7.99万册。现有教职工530人(其中专任教师34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52人,具有高级职称66人,“双师”教师人数304人。设党政管理机构18个,二级院系7个,开设有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19个专业和2个专业方向。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校外市厅级以上课题15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16篇,其中SCI收录9篇,核心期刊89篇;授权专利59件;获成果奖26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四川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成立市级科研平台2个、校级科研实验室2个,校级科研团队11支。
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生参加校外技能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28项,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26项,参加“挑战杯”创业计划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获省级及以上奖项17项。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连续四届蝉联全国职业院校康复治疗类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学院对外合作不断深化。牵头组建卫生康复职教集团,发起成立川渝康复职业教育创新联盟,共建共管运动与健康创新研究中心、足部辅具实践研究基地。现有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等优质实习基地100余个。与四川杏林医药连锁责任公司、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紧密合作。与韩国新罗大学、新西兰国立中部理工学院、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等国(境)外高校签订合作备忘录,招收外国留学生,国际交流合作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