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址:http://www.hb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8年各省市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1、湖北工业大学应用统计学专业在广东2021年高考物理类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
2、湖北工业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在广东2021年高考物理类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