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能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学校根据专业需要和市场行情,推荐合理配置和价位的电脑供学生参考(详细内容请参考https://laptop.neusoft.edu.cn/网页内容)。学生可自愿选择并通过市场采购相应的笔记本电脑。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有关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同时,学校还设置了华天奖学金10000元/人.年;阿尔卑斯阿尔派奖学金8000元/人.年;东软教育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校长创新奖奖学金视每年具体情况而定;25小时校友奖学金10000元/年。
六、录取办法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招收艺术文史类考生;对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对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无文理分科要求。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省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