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获批类型 | 专业名称 | 年份 |
1 | 省级 | 思想政治教育 | 2020 |
2 | 省级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020 |
3 | 省级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20 |
4 | 省级 | 文化产业管理 | 2020 |
5 | 省级 | 美术学 | 2020 |
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序号 | 获批类型 | 专业名称 | 年份 |
1 | 省级 | 汉语言文学 | 2019 |
2 | 省级 | 应用化学 | 2019 |
3 | 省级 | 生物技术 | 2019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爱好,尊重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商洛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学生的转专业、转学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原则上要求被我校录取、且获得学籍的学生一般应在我校的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三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可适当调整专业,允许学生转专业、转学。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转学申请。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转学:
(一)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因创新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可以根据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学生参军、退役复学后,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二章 转专业、转学资格
第四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