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45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为1498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4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八、其它事项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地 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8
电 话:029-83211161,8233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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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