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学费、住宿费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生”,并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实行特困生申请资助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666666
电子邮箱:hs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h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dhsc.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20-82660732
电子邮箱:hsxyjw2020@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华商学院授权广州华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大学名称 | 大学分类 | 招生省份 | 招生年份 | 考生类别 | 批次名称 | 最低分数线 | 最低位次 |
广州华商学院 | 财经 | 安徽 | 2021 | 文科 | 本二 | 527 | 44813 |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 财经 | 安徽 | 2020 | 文科 | 本二 | 507 | 45114 |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 财经 | 安徽 | 2019 | 文科 | 本二 | 504 | 53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