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建设类别 | 专业名称 | 所在单位 | 立项时间 |
重点专业(第一层次)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一层次)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一层次)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二层次)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二层次) | 自动化 | 自动化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三层次)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三层次) | 市场营销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三层次)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三层次) | 电子信息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第三层次) | 产品设计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机械电子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电力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机器人工程 | 自动化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通信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数字媒体技术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土木工程 | 建筑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动画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车辆工程 | 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社会工作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2019年 |
重点专业(培育点) | 机械工程 | 工业中心 | 2019年 |
校级品牌特色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序号 | 学校名称 |
1 | 南京大学 |
2 | 东南大学 |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输配电工程方向因野外施工原因,适宜男生报考,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我校电气类专业就业面向高压强电行业为主,不适宜色弱、色盲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类考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最多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专业调剂的考生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类)”投档的,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专业组”内。
录取时考生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1、考生投档分已包含排序分的,直接按投档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