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发(2022)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按新高考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条 按新高考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师资等自行制定专业调剂管理方案。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十二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http://www.hnkjxy.net.cn,E-mail: kjxy777@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5058777、85677267,纪检投诉电话:0731-82861189。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暂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每年校级奖学金100万,学院总奖、助学金达1300万元左右,奖助面达在校生30%左右。
第十六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考生资助项目和专业特别助学金等措施予以帮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022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4347(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