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
学校肇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改称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丽江开设大学师专班,1984年在大学师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与丽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2020年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四川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433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79898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52分,最低录取位次为72344名。
根据2020年陕西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陕西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22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67724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340分,最低录取位次为75496名。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
学校肇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改称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丽江开设大学师专班,1984年在大学师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与丽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经115年的发展,学校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6万余人,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现有直属附属中学2所、附属幼儿园1所,非直属附属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各1所。创建了师范生教学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群等13个实训中心,共有1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有4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44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2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学校有专任教师505人,其中本校专任教师405人、兼任教师折合数为100人,本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05人,占50.62%;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33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3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占40.74%;“双师型”教师165人,占40.74%。学校重视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带头作用。现有云岭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家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云南省师德标兵2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辅导员7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学校开设有48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47个,合作开办本科专业1个现有学生8000余人。2010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1项指标中有19项“优秀”。2016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评估”,结论为“特色通过”。2016年以来建设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41项,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1项)。2016—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被本科高校录取的比例依次为15.48%、30.75%、51.09%、69.61%、71.35%。2016—2020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依次为60项、31项、98项、72项、116项。2016—2020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依次为99.81%、99.90%、97.50%、98.00%、98.62%。2016、2017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良好高校”和“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先进集体”。2016—2020年,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整体满意率平均为99.39%。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2016—2020年新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2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1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59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10篇;出版学术著作62部,出版教材40部,获授权专利31项,申请专利42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共46项。现有科研平台10个,其中省级2个。为行业、产业、企业提供咨询报告133份。
学校坚持“制度治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围绕学校《章程》的落实,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实施办法》《教代会实施办法》《理事会实施办法》等基本制度,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学校内部治理机构运行更加规范、高效。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从制度源头推进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学校坚持“文化塑校”。把*作为行动指南,把弘扬杰出校友张桂梅精神作为核心内容,把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重要载体,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重要抓手,系统推进文化建设。以红梅品格、红烛精神、红色基因、红旗飘扬“四红”为核心,深入开展向张桂梅学习宣传的热潮。打造“禾雨”文化品牌,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融入校园文化标识和人文景观建设,提升师生的精神风貌、精神状态和精神气质。学校被评为“丽江市第二届文明校园”。
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服务丽江建设成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发展定位。建校至今一直坚守师范教育传统,为滇西北培养了4万余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中小幼教师。充分发挥“丽江市教师发展中心”“丽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职能,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研究,撰写咨询报告,先后培训丽江市中小幼教师3万人次。成立了“丽江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丽江市高校新型智库”“丽江文化旅游研究中心”“遗产旅游研究基地”,大力推进丽江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承担旅游行业企业的培训任务,1992年以来,为滇西北区域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等培养了5000余名专业人才,积极参与丽江有关旅游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重丽江乃至三江并流区域生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设立高山资源植物联合研究实验室,共建丽江高山植物标本馆,发挥科学研究优势,利用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