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18条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纪纪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联 系 人:唐老师
监督申诉电话:023-65928060
第19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cqcet.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oacd.cqcet.edu.cn/
联系电话:023-65928125/8126/8127/8128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401331)
第20条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有冲突之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执行。
第21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根据2020年江西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整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在江西省的2020年最低录取分如下: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92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0843名;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0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8422名。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高考重庆市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
省市 | 专业 | 学院 | 科类 | 计划数 |
重庆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物理类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