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第二十五条 奖助贷政策: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等措施。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艺术等级证等相关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可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学考试,成绩合格,专科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推荐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由对接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hyyesf.com;招生咨询电话:0734-8336789、8141393;招生办公室邮箱:335485287@qq.com;邮编:421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如有国家新政策规定以调整的新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早期教育、数学教育等专业。学校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和全面发展,关心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学校现有学生7063人,其中专科生1142人,现有专任教师39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96人,外聘教授18人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前教育是省级特色专业,舞蹈表演和计算机运用是省级特色的专业群,其通过人才引进的措施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达60人。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校介绍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原衡阳幼师、耒阳师范、衡阳艺校三所学校整合新建而成。学校占地746.5亩,其中校本部占地58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校目前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是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中小学舞蹈教育传统学校、湖南省书香校园、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
学校以“办一所有温度的学校” 为办学理念,注重师范生基本功和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关心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学校立足衡阳,面向全省,以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身心健康、专业信念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在3年内将学校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地方性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