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学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五章 招生办公室地址 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办公楼4楼408室
招生网址: http://www.ynczy.edu.cn/
联系方式: 0871―65841605 0871―65810290(传真)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650222
电子邮件地址:czyzsjyc@163.com
申诉举报电话:0871-65813822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任何未经授权以“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抵触,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与就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院系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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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会计、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税务 |
经济学院 | 金融管理、保险、投资与理财、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34年11月6日的云南省立鼎新初级商业职业学校。历经省立昆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云南省财经学校,至今发展为一所专科层次的财经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美丽的春城昆明市,背靠蜿蜒的长虫山,毗邻秀丽的盘龙江,校园占地253亩,校舍建筑面积10.0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双师”素质教师9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9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8人;学院建有多媒体教室和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快速动态校园网;图书馆现有藏书24.75万册;体育设施完善;校内实训基地23个,先后与59家企业、行业协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成立云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实训基地和代理记账工厂,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