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全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2.专业计划
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时所用的学校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印发的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3.学历证书发放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4.招生事宜
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
3.学校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4.监督电话:023-49578007。
第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23―49578000 49579000 传真:023―49578033
学校网址:http://www.cqcv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qcvc.edu.cn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重庆城市职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