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 学费等收费情况
我校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二、 其他事宜
(一) 考生参加单招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 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统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 我校单招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三、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 学校单招工作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邮政编码:610100
电话及传真:028-88459388 88459389
监督电话:028-88459362
四川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1所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群名称 | 档次 | 省份 | 城市 |
1 |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高水平学校(C档)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7所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群名称 | 档次 | 省份 | 城市 |
1 |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飞行器制造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A档) | 四川省 | 成都市 |
2 |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A档) | 四川省 | 成都市 |
3 |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高水平专业群(B档) | 四川省 | 成都市 |
4 |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 软件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B档) | 四川省 | 德阳市 |
5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B档) | 四川省 | 德阳市 |
6 |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 休闲农业 | 高水平专业群(C档) | 四川省 | 成都市 |
7 |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通信技术 | 高水平专业群(C档) | 四川省 | 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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