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扫描件;
6.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学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附相关免试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一)免试政策(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市级(含)以上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
3.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
4.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5.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
6.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7.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七科合格(含语数外)的考生;
8.高中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以上的考生;
9.退役士兵考生。
(二)免初试或免复试条件(只允许选择一种免试方式,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区级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
2.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的考生;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均三科合格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三星级志愿者”的考生;
5.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