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录取时采取“专业优先”,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顺序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投档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4、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简称对口招生)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录取时采取“专业优先”,即录取时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按志愿顺序录取;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并录取。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65号
联系电话: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五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