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JIANZHUCOLLEGE)
2.国标代码:14183
3.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主管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7.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12月28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点打造建筑工程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与规划类、交通与市政工程类、机电与车辆工程类五大专业集群,为国家输送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的技术精英、管理能手和经营骨干。
学院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面积约526亩,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7200余人,馆藏图书超过40万。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20人,在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26%,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约50%。专业课教师大部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从业经历。学院逐步建成与教学需要相配套、专业门类齐全、仪器设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场所和校外实训基地,形成国家级、市级、学院配套的实训体系结构。近三年,学院在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奖200余项,充分彰显了学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办学特色,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稳步提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
第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3-61752255(24小时,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1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8年普通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工程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室内艺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
第六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