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办学层次、学校性质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 学校领导、校址、代码
第六条 学校领导:党委书记:胡大平 校长:马 蜂
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邮编:430205
第八条 学校代码:12978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2017年共有49个专业向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544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仅招收中职3+2考生)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专本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5000元/每年·生;艺术专业6500元/每年·生;其它各专业5000元/每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每年·生;五人间1000元/每年·生;六人间1000元/每年·生;学校备有七人间(数量有限),标准为700元/每年·生(空调使用费另收:四人间120元/每年·生,五、六人间80元/每年·生,七人间60元/每年·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湖北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体育、艺术专业招收的体育类、艺术类学生需参加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
第十二条 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我校与武汉商院、东湖学院等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按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