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300元/学期。
6.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保留学籍且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7.宁夏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的学生享受每年减免4200元学费政策。
8.勤工助学:对家庭困难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校内资助与校外资助,校内资助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一次性资助1500-5320元不等。
10.助学贷款:凡是被录取的学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11.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籍在自治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12.临时性中央财政物价补贴政策,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由于突发变故(疫情、自然灾害等)导致国民生活水平下降,其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由于国家对某些生活资料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使学生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调整而降低给予学生的相应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网址: http://www.nxjy.edu.cn
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传真:0951-213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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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951-2138216。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