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河南省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级。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学院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学院连续四届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2月河南省政府网站公示我院为“河南省文明校园”。
学院创办于1950年,办学条件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现拥有高、中级职称教师220余名,10余名教师被评为河南省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978篇,主参编教材和出版专著463部,主持厅级以上课题493项,主持和参与国家专利87项,荣获厅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339项。有外籍专家、教师常年在我院工作、执教。
学院现设有粮食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财务会计系、工商管理系、贸易经济系、艺术设计系、应用外语系、基础部8系1部。学院有两个校区,龙湖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西邻107国道,北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十八里河站不足2000米,距郑州西南绕城高速与郑新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桥的轩辕故里站不足3500米。郑州地铁2号线从学院龙湖校区西侧通过。优胜校区位于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学院占地面积近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怡人,是读书成才的理想摇篮,学院根据办学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校区。
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按照各省教育厅(教委)、省级招办的要求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在总计划的范围内,录取时分专业计划根据录取具体情况可做相应调整。
(三)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6个专业在河南兼招对口升学考生。
(四)各招生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学院2020年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预收教材费:500 元/生/年(代收费用,多退少补),住宿费600元/生/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学制等详见<<附表>>,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二、招生对象
2020年我院面向河南省和山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凡参加以上省(区)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河南省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均可按国家和各省(区)招考规定报考我院。
三、报考办法
我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属国家招生计划内统招,请欲报考我院的考生严格按照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及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高职专科志愿中首先填报“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3936,在豫招生代码:6289)及专业报考我院。
四、录取办法
(一)我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区)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高职专科批和对口专科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提前批艺术专科须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省(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先后顺序,逐次比对,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上分科成绩均相同,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择优录取。
(四)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结果及录取信息公布渠道为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ngm.edu.cn/